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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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6 来源:行业新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加加食品成立于1996年,2012年1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是公司所在地本土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公司创始至今始终致力于酱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酱业中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体业务和产品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鸡精、蚝油、料酒、味精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大范围的使用在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80%左右,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公司对采购一向有较高的要求,模式不停地改进革新。成立了大宗原料决策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在主要生产原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采购上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从供应商资质评价、采购流程、招标制度、供应商管理等系统管理体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公开招募、招标等方式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同时启动数字化线上采购,通过与网采平台合作,扩大供应商招募和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发酵类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工艺流程复杂,为确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及食品安全,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坚持智能化、数据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数据控制管理,实施“产销同步”的原则,以“订单+安全库存”的模式,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安排生产;非发酵类调味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根据月、周销售计划定制生产计划和排产。公司有湖南宁乡、河南新郑、四川阆中三大生产基地,依据生产和物流成本最低化原则安排产品就近生产。为确定保证产品的品质稳定、食品安全,公司于2015年开始工厂智能化建设,2020年通过国家工信部组织的验收,是“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和“湖南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示范企业”。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在精耕传统渠道同时,设立了KA、餐饮、电商、新零售和福利物资五个销售经营渠道,建立“流通渠道下沉、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式营销格局。

  国家提出“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宏观发展的策略,消费格局也随着新冠疫情影响发生明显的变化,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油、盐、酱、醋”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食用植物油是我们正常的生活的必需品,经济发展、消费升级、食品加工业及餐饮业的发展带动了植物油市场的消费。为了倡导人类健康饮食,世卫组织建议成人每日食盐量不超过5克,以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患病风险。公司提出“减盐”理念,打造以“减盐生抽”为主打特色的单品,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取得了众多购买的人的认可和良好的市场反应。

  报告期内是公司改革发展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极其困难的一年,这一年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冠疫情余波未平、消费需求疲软、各种原材物料价格持续上涨、社区团购恶性竞争、限电限产导致供应趋紧等,调味品行业整体受到冲击和考验,企业经营环境复杂而严峻,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调味品行业属于国家支持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虽然行业经营环境严峻,但刚需特性未发生改变。作为一个和老百姓生活紧密关联,与中国饮食文化密不可分的行业,与“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油、盐、酱、醋”一直是民生需求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高品质生活的需求提升,对调味品品种丰富及精细要求的不断加深,为调味品行业稳定而繁荣带来了发展动力。

  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了《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要求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真实准确标注各种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可以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这则公告对进一步促进我国酱油、食醋行业的规范运作、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销售,生产的全部是酿造酱油和食醋,不生产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国家的政策对包括加加在内的规范企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推动作用。

  调味品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必选行业,具有刚性需求的特征,属于典型的“小产品、大市场”板块。与世界调味品行业相比,我国调味品行业的发展还存在比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为了倡导人类健康饮食,世卫组织建议成人每日食盐量不超过5克,以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患病风险。公司提出“减盐”理念,打造以“减盐生抽”为主打特色的单品,带动其他调味品向健康、高端产品转型升级,一直得到了众多购买的人的认可和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公司是调味品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是业内最早实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企业之一,凭借其出色的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渠道能力及较大的规模优势,在业内具有相对的竞争力,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统计,公司在业内地位名列前茅。

  公司产品系民生类日常消费必需品,已拥有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销售经营渠道及花钱的那群人,无显著的淡旺季特征,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无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唐梦因疫情防控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

  4、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蒋小红、肖星星、王杰和公司高管杨亚梅、刘素娥列席会议,其中王杰以通讯方式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本次提议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合法合规、线年度公司基本情况做了归纳和总结。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9、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企业独立董事唐梦先生、李荻辉女士、张润潮先生分别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电话及书面文件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17:30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年度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杰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5、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企业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958,377,485.85元;2021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80,163,857.75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2020年度分红11,520,000.00元;公司2021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866,693,628.10元。

  母公司口径: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76,101,887.50元;2021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743,121.97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2020年度分红11,520,000.0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863,838,765.53元。

  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本次提议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情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发表下列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近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东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任,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除下列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情况,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各项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1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有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3,148.88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说明某项应收款项已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已有明显迹象说明债务人很可能没办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时,公司以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监理指令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对个别供应商长期挂账预付款项多次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780.72万元,公司对预付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2021年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703.62万元。

  对于固定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66.88万元。

  对于在建工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244.75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3,148.88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4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2,717.43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合乎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合乎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