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床是运用秸秆等农副产品混合微生物制剂制成的垫床,微生物制剂内含有各类有益微生物,借助微生物的活性分解粪便,可杜绝牛粪大量堆积造成的污染问题。引入发酵床后,可在微生物作用下立即处理牛粪,生成菌体蛋白,缓解牛舍臭气,给肉牛营造适宜生长的环境。
发酵床牛舍多为框架式结构,牛舍建造条件同样可影响发酵床技术应用效果,通常情况下,牛舍需坐北朝南、东西走向,长度控制在100米左右,宽度控制在10~15米,为便于牛舍管理,发酵床内可预留约3.5米宽的过道。为满足肉牛及发酵床微生物生长环境,牛舍应南北通透,通风及采光条件良好,牛舍护栏高约1.2米,发酵场地设置在牛床后方,便于阳光直射,提高发酵速率,为微生物分解牛粪提供有利条件。
发酵床垫料制作前需准备好锯末、稻壳、秸秆等农副产品,依据环境条件选择外源微生物种类,发酵床垫料高度一般为10~30厘米(高温季节一般为15厘米左右),铺垫料时需注意检查垫料状态,垫料含水量通常控制在20%~50%,因季节和气候不同可适度调节。发酵床垫料微生物应严控,按照每平方米10克添加复合微生物剂,可采用湿式和干撒式两种发酵床制作方法。
为保障发酵床效果,需进行日常维护处理,保持发酵床的微生态平衡,促使发酵床中微生物菌群长久保持活跃状态,提高发酵床对粪污的分解能力。若发酵床牛粪堆积集中,应及时将集中的牛粪均匀摊铺,散开至发酵床表面。发酵床垫料需定期翻抛,保持垫料的通透性,对发酵床翻抛可用小型旋耕机进行旋耕,一般7~10天旋耕1次。发酵床运转一段时间后,应该依据垫料情况适时补充垫料,发酵床垫料表面湿度控制在30%左右,表面温度25℃为宜,防止出现垫料发臭、板结等问题而降低垫料常规使用的寿命。若出现发臭、板结等现象,需挖出较湿垫料,将其与干燥处垫料交换,确保发酵床整体温湿度处于适宜范围内。在牛舍日常管理中,应根据肉牛体重调节养殖密度,100公斤的肉牛为每头3平方米,成年小牛体重约为400公斤,一般每头5~8平方米,而成年大牛为每头10~15平方米。肉牛体重在养殖过程中一直在变化,应合理控制肉牛养殖密度,确保养殖质量。若垫料厚度下降至10厘米左右,需按特定比例添加锯末与稻壳,营造适宜发酵环境。建议长期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或使用发酵饲料、青贮饲料等,达到微生物饲料化的目的,不仅仅可以降低料耗,还能够显著提升抗病能力和改善肉质等优点。
微生物可及时分解牛粪,消除牛舍臭气,具有环保性特点,且降低了垫草使用量。此外当发酵床无法接着使用后,还可将垫料堆积,经发酵后成为优质有机肥,实现零排放、无污染。
牛舍内营造了适宜的生长环境,肉牛生长环境得以改善,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其生长发育,减少疾病,增加肉牛采食量,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饲养成本。
在微生物作用下,可基于发酵床垫料构建微生物平衡环境稳定。肉牛疾病的发生率降低同时,发酵床内无抗生素添加,可有效改善肉牛肉质,肉牛无药物残留,更符合现代化健康饮食理念。
1.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4号),对2022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根据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奖励。
2.申报程序为一是建设登记,申报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用地备案、环评等手续后,制定建设方案,填报申请表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建设申请。二是验收申请。养殖场建成后,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备案或审批手续、第三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证明、养殖场建设照片等有关的资料。三是现场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申请材料来审核,组织市、县两级专家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逐级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3.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养殖场要实行生产、生活等分区,全场实施雨污分流,配备自动饮水设施并做到牛饮水时溢漏出来的水不进入粪便和发酵垫料中,牛舍采用发酵垫料床,同时配备全日粮混合设备(TMR),配备足够的病死牲畜、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全量化便利化利用等(具体以每年度下达文件为准)。